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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一十六章 初恋是什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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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倘若我告诉你,我就是詹家的后人,我不远千里,穿越时空跑来搭救你,你信不信?我还告诉你,几百年后夏归堂仍在,你信不信?”

    “不信。”詹媛脱口而出。

    “那不就结了吗?你不信我还说什么呢,祖姑奶奶?你就当我多管闲事好了,你就当我很想给夏夜找个媳妇好了,你真的考虑考虑,夏夜是个不错的男人。要不然我那好姐妹海樱也不会喜欢到钻牛角尖,对吧?为了詹家,为了你自己,也为了夏夜,好好想想吧!”

    直到听见夏夜说打算跟詹媛开一家医馆叫夏归堂时,宝梳这才明白,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了的。夏归堂是宝梳家的祖业,传到她父亲手里已经是二十八代了。既然一切早就注定了,宝梳就只能顺水推舟了,虽然对夏夜这个祖先她还有点不放心。但仔细想想,夏夜和自己在前世的弟弟不就是一个性子的人吗?好吧,老天爷早已安排好了,就顺从天意帮夏夜一把吧!

    当宝梳说完那番话后,詹媛没再说什么,默默地用那只好手掰起了桂皮,好像真在思量着什么。抓完药后,宝梳拿起药包正要去找元宵时,一直在发神的詹媛忽然回过神来说道:“对了,我正想问你一件事儿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事儿?”

    “你是不是给智圆师傅用了我给你的救心丸?”

    “对啊!怎么了?用错了吗?当时情况紧急,我身上只有那玩意儿,就用上了。有什么不妥?”

    “是有不妥,不过当情况危急,用那个救心丸也无可厚非。”

    “这什么意思?真有不妥?”

    “你没发现吗?智圆师傅毒虽清了,但神志一直没怎么清醒,而且脉象也飘如浮萍,身体十分羸弱。”

    “这大概跟她本身底子差有关吧?”

    “有这个可能,但我觉得也可能是我那救心丸所致。我配置的那种救心丸虽然功效很强,但用在某些解毒情况上会出现后遗症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说……智圆师傅现下的状况是救心丸的后遗症?”

    詹媛点点头道:“有这可能,因为我之前也遇到过,所以我曾改良过救心丸的方子,只是一直还没做出成品来。我给你的,是从前我配置的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叫你之前遇到过?”

    “你还记得我曾经帮过庞硕天吧?”

    “记得。”

    “我记得三年前的夏天,我被庞硕天忽然叫到了他的香居里,要我帮他为一位朋友解毒。当时我也用了这种救心丸,结果就出现了跟智圆师傅一模一样的状况。那个人当时也是解毒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神志不清,身体羸弱。”

    宝梳思量了片刻后说道:“照你这么说,智圆师傅中的毒有可能和那个人中的毒是同一种,对不对?”

    “我就是想这么说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知道当时那个人是怎么中毒的?是谁给他下毒的?”

    “我当时只是无意中听到那个人骂了一句:‘该死的掳金帮的人!居然给我下毒!我非灭了他整个帮不可!’”

    宝梳脸色微紧:“难道是掳金帮的人?”

    詹媛道:“听那个人的口气,应该是吧!况且掳金帮中也有不少人才,可以研制出毒性这么复杂的毒应该大有人在。”

    “难道是她?不太可能啊!”宝梳自言自语地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是谁啊?你认识?”

    “阮曲尘从前有个师妹,医术很好,只是后来因为犯了一些事儿被逐出了掳金帮,还送到他师傅那儿处死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或许不是她,是其他人呢?掳金帮的人那么多,深藏不露的也不在少数吧?”

    宝梳点点头道:“嗯,可能是吧!那我回去问问阮曲尘,让他好好想想帮中还有谁会配制毒药。找出这个人,或许就能找出到底是谁想毒杀我了。对了,你赶快回去歇着吧!不然夏夜待会儿又会来唠叨我了!去吧去吧!”

    送詹媛回房后,宝梳便出了院子,拿着药包一路去绣庄那边找元宵了。她一边走一边在想着那下毒人的事儿。路过绣庄后院那棵大榕树时,耳边忽然传来一声趴的响声,抬头一看,原来是乐乐坐在树上玩弹弓。她仰头喊了一声乐乐道:“三更半夜的,你是打算打鸟呢还打人啊?”

    乐乐回过神来,忙从树上跳下来问道:“打着你了,老板娘?”

    “没打着我,打着那些花花草草了,它们叫疼呢!”宝梳看了乐乐一眼问道,“哎,还在为殷漱儿的事儿烦啊?你要真不甘心,我可以陪你上殷家要人的。凭本老板娘的三寸不烂之舌,保准帮你把殷漱儿抢回来,如何?明天不得空,有大戏看,后日吧?我可不想看着我们家乐乐哥整日愁眉苦脸的。”

    乐乐脸上扫过一丝郁闷,轻轻摇了摇头。宝梳道:“不去?为什么?男子汉大丈夫敢爱敢抢啊!”

    乐乐轻叹了一口气,转身坐在大榕树下的树根上,弹了弹手里的弹弓道:“真的不用去了,我已经去过了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时候?殷漱儿怎么说?殷漱儿是不是告诉你,她不喜欢杨晋对不对?我跟你说,我一早就知道她不喜欢杨晋了,你有戏的!”

    乐乐苦涩地笑了笑道:“你说得不错,喜欢别人,也得别人喜欢你才行。就像海樱那样,她喜欢夏夜哥,也得夏夜哥喜欢她才行。”

    宝梳忙坐下问道:“什么意思?殷漱儿说她不喜欢你?”

    “嗯……”乐乐应得很轻,像受了重伤,没发使出太大力气一般。

    “她亲口跟你说的?”

    “嗯,下午我去见过她了,她说谁也不会嫁,打算离开临安城去别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留她没留?”

    乐乐低下头去晃了晃脑袋说:“留了也没用。她说天大地大,想出去走走,不想继续留在临安城伤心了。我想她的话是对的,她是该出去走走,瞧瞧外面的世界,不能只是窝在这座城里听别人的流言蜚语。对了,她还让我谢谢你,谢谢你给她出了个开私家侦探所的好提议。她说有机会会自己开一家的。”

    “唉!”宝梳拍了拍乐乐的肩膀道,“本来想给你找个好搭档,但结果还是……不过没什么,乐乐,少了这个搭档,你也可以自己开,我当你的股东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再说吧!”乐乐显得有些沮丧。

    “乐乐,跟你分享一个我都没告诉过阮曲尘的事儿。”宝梳冲他挤挤眉眼笑道。

    “什么事儿?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初恋是什么吗?”

    乐乐摇摇头道:“不知道。初恋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初恋是一种可以值得一辈子珍藏的东西,就像刚刚结出的青苹果,是酸的,还有点涩,回味时却带甘甜。那种感觉新鲜,好玩还带点懵懂的刺激。你对殷漱儿就是初恋的感觉。本来这种事儿应该发生在你十六七岁的时候,但因为你傻过的缘故,所以现下才出现。。”

    “是吗?”乐乐有点茫然地问道,“这样就算初恋?老板娘也有吗?”

    “有啊!但你不能告诉阮曲尘,他会吃醋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!”

    宝梳环顾了一下四周,轻声地说道:“我呢,大概十三岁的时候就喜欢上了隔壁邻居家的一个男生,我天天都想看见他,甚至吃饭的时候也想捧着碗到窗口去瞧上那么两眼。早上去学校的时候我就偷偷跟在他后面,傍晚放学的时候我就早一步到校门口外头,等到他出来了,我再慢悠悠地跟在后面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乐乐小小地吃了一惊,“你那么喜欢那个男生吗?”

    “当时可喜欢了,就觉得他长得白净好看,功课也好,打篮球的样子也帅到掉渣,这种男生算是校园里的大众暗恋对象,好多女生都喜欢他。”

    “老板真的不知道吗?”乐乐一脸替宝梳紧张的表情问道。

    宝梳掩嘴笑了笑说道:“这种陈年往事只能好朋友分享,谁告诉他去?”

    “那你现下还喜欢那个男生吗?”

    “不喜欢了,早就不喜欢了,当你明白爱是什么的时候,你就会发现喜欢是种很单纯纯粹却又很美好,不参杂其他要素的事情,但它也有缺点,不够沉淀,刻骨,浓郁且足够让你坚持。不过有一段这样的回忆也是不错的,它是教会你如何去爱的第一步,就像学走路。明白吗,乐乐?”

    乐乐似懂非懂地看着宝梳道:“好像懂了,但又好像不懂。爱啊喜欢什么的,有点复杂了。不过有一点我明白,你是想安慰我。”

    “想安慰你是肯定的,但以上言论绝对是本老板娘的肺腑之言,不传二家的。好好记着吧,往后兴许还有用呢!”宝梳说着竖起一根指头道,“记住了,不许跟你老板说,知道吗?这种事儿只能好朋友之间分享。”

    “老板娘当我是好朋友吗?”

    “其实呢,我有时候会把你当我弟弟,虽然你比我大。”

    “你弟弟?老板娘还有弟弟吗?老板不是说你没兄弟姐妹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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