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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花魁紫薯的愤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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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香城位于流风国西北角,临海而建,是流风最大的海运港口。为了方便天香城的货物运往内地,上任国主耗举国之力开挖出一条绵延万里的漕运河道——大运河。

    大运河在天香城内的这一段另有一个名头,叫做“金粉河”,取“一瓢河水一瓢金”之意。盖因金粉两岸青楼林立,浓酒笙歌。无数龙舟画舫昼夜往来于河上,许多歌女寄身其中,轻歌曼舞,丝竹飘渺。文人才子流连其间,佳人故事流传千古。常有纨绔子弟为博得美人一笑豪掷千金,金粉一名,由此而来。

    世人又言:金粉有四绝。流风国之名流士子无不以尝遍这四绝来标榜家世。

    第四绝为“绝世才子”。

    天香城以销金窟闻名流风,城中文人多风流韵骨。曾有天香才子言:不事王侯拓疆土,只为娇娘暖金莲。天香城文人之风流,足见一斑。常有外地商贾来天香花大价钱求这些才子的诗画丹青,为的就是沾染些风流才气,好像如此一来自己也多了些名仕风流,少了些土豪铜臭。

    第三绝为“绝品美酒”。

    天香城酒品繁多,称得上“美酒”二字的亦不在少数。但当得上“绝品美酒”四个字的,就只有“天香女儿红”了。

    此酒是用糯米酿造,天香城百姓家里若是添了女儿,等孩子满月那天就会从自家酒窖选取上好糯米酒数坛,泥封坛口,埋于地窖,待到女儿出嫁时再取出来招待亲朋,由此而得名“女儿红”。这种酒天香城家家会酿,但最出名的无疑是王家酒坊出产的了。

    王家酒坊的女儿红se呈琥珀,透明澄澈,具甜、酸、苦、辛、鲜、涩六味于一樽,醇厚甘甜,回味无穷。但王家酒坊一年只产五十坛,大半贡于大内,只有寥寥几坛落于民间,其金贵程度,用“一滴酒千两金”来形容亦不为过。

    第二绝为“绝代美人”。

    金粉河畔有名有号的青楼足有三百之数,少有卖肉的ji院,多为歌舞雅肆。十年前七国乱战,许多没落王侯家的小姐千金也流落金粉,委身青楼,大大提高了金粉河沿岸ji家的水平和知名度。其中最出名的就是金粉花魁榜排名第四的李师师和第五的柳如是,出身皆是流风国的异姓藩王家。

    第一绝为“绝妙红桥”。

    这座是桥也是楼的建筑通体漆作嫣红,跨河而建。楼身共分五层,高二十丈也不止,走鸾飞凤,华丽非常。城中文人都喜在月明天来赏桥狎诗,就因为红楼上氤氲的红光足以将天边的那轮明月也映she的黯淡无光,气象万千,美轮美奂,世人皆称——“羞明月”。

    至于为何四绝以红桥为尊,因为前三绝中的绝品都存身于这第一绝、金河粉最大的青楼雅肆“花满楼”内……

    花满楼。

    三楼最左的那间卧房的房门,吱呀一声开了。花魁紫薯仍旧着一袭紫衣,带着沁人香气闪进了屋子。

    一间的小卧室,不像花满楼其他房间那般富丽堂皇,只一古琴一书桌一床榻矣。西墙上挂了一幅字:夏ri正盛,且单单为我。

    九个字一笔而就一气呵成,毫无拖泥带水之感。笔势连绵回绕,字形变化繁多,尽显狂放之意。

    紫薯凝望墙上笔走龙蛇的九个字,嘴角悄然掠起一个不小的弧度。

    那ri梨园诗会,少爷一坛女儿红饮罢,在天香城数十位文坛巨擘、诗画名家的目瞪口呆中,以她手中锦帕为笔写下了这非诗非词的一句,又在众人抛以万金争购时,当众送给了她。着实让小女子情怀的紫薯虚荣心小小的满足了一把。回的路上偷偷问少爷这是什么字体,少爷的回答又让她的俏脸蛋儿也顺带小小的红了一把——混蛋少爷说,这叫“狂草”……

    紫薯看着榻上隆起的被子,抿嘴吃吃一笑,在床边坐了一会,思量了又思量还是忍不住撩开了被子。

    花小雀赤身**趴在床上酣睡,略一侧身,露出了胸前一片闪亮金光,璀璨夺目!

    本来还不忍叫醒少爷的紫薯银牙咬碎,揪住花小雀的耳朵,使劲拧了一圈。

    “好你个花狗儿,睡我的床还倒罢了,还偷我肚兜穿!”

    声se清脆,婉若鹂鸣。

    “哎…哎……疼啊紫薯姐!”花小雀扯过锦缎薄被,盖住了身子。

    “紫薯姐也不注意点影响,我这都十四五了…以前不懂事让你们揩揩油,也没给你们要过门票钱,现在整个天香城,排队想看本少爷**的大闺女小媳妇可有的是呢……”

    花小雀说完话,把锦被一角咬在嘴里。眼神忧郁,像极了被人强.暴后不知所措的怨妇。

    紫薯嗔怒道:“呸!谁稀的看你!那什么,太阳落山了,你们天香三害不是要聚一聚嘛。”

    “天香三帅!”花小雀抬高音量纠正了一下,“那紫薯姐你先回避一下……”

    紫薯噗嗤一笑,翻了翻白眼,转身出了屋门。门外传来一阵风铃般悦耳笑声——

    “呦~~~还知道害臊了,你身上有什么东西我们三姐妹没见过的?你还记不记得,小时候,我们姐妹最喜欢的就是弹你的小鸟了。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忙着穿衣的花小雀,瞬间就觉胯下有一股寒气袭来。

    嘶——

    恶寒遍体!

    穿戴整齐,迈步出屋。

    一身宝蓝se暗紫纹云纹团花锦衣,头上一顶束发银冠,脚蹬一双白鹿皮短靴,手里持一把描金象牙骨纸扇。

    眉清目秀,大好儿郎。

    紫薯上下打量了一番,吃吃一笑,“想不到我家花狗儿打扮一番也是美男子一枚呢。”

    花小雀得意地冲紫薯抛了一个媚眼,顺着楼梯大步而下。下了一层楼,仰脸看去——

    紫薯慵懒的趴在三楼走廊的栏上,单手托腮,像一只jing灵的猫儿一般,正凝凝地看着他。

    花小雀难得收起嬉笑,一板一眼的说道:“紫薯姐,知道少爷我为什么回来就偷你的肚兜穿吗,而且还只偷的你的?”

    在“只偷的你的”五个字上特地加重了音量。

    紫薯见他面相肃穆,微蹙起秀眉,不解的摇了摇头,问了个为何。

    “那是因为莲雾山竹两个姐姐胸脯子太大,她们穿过的肚兜我穿着不舒坦。两年间我偷遍了整个流风也没寻着像紫薯姐的肚兜这般贴身的……”

    花小雀朗声一笑下楼去了。

    紫薯气的浑身发抖,想打又够不到,咬碎了满口银牙,一字一顿的吼道:“花——小——雀——!”

    愤愤地一跺脚,上楼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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