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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一章 大结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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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捂着肩膀上的伤口,手里还提着枪,站在墙壁下面,背靠着,鲜血却已经流了出去,李浩然喘息着,忽然怀疑自己真的就会这样死了。

    他像是行尸走肉一样,顶着别人羡慕的外皮,光鲜亮丽地在北京上海之间行走,从不停止,他一直在想,什么时候自己能够停留呢,只可惜,每次这样想的时候,他都在行进之中。

    白秀珠没有伸出手,拉住自己。

    她也无法伸出手去,就算是白秀珠伸出手,也够不到自己的吧?

    毕竟他们之间还有那么深的鸿沟。

    可是如今一切都已经真相大白,国民党为了不让李浩然跟北洋政府勾结,所以才出了那下下之策,他已经不知道什么是信仰了——这是一个信仰混乱的年代。

    他后来想着,他还是相信自己吧。

    只可惜,有的事情不是信仰就能解决的。

    比如,现在。

    忽然听到了子弹上膛的声音,李浩然回过头,就看到杜九站在走廊的尽头看着他。

    他说话已经有些困难,漆黑如墨的发被汗水沾在了脸颊上,这个时候却还扯着唇角一下:“你是来干什么的?”

    杜九说:“杀你的。”

    然后李浩然嗤笑摇头:“神经病。”

    他没理会杜九,站直了身子,又朝着走廊的深处走。

    之前李晟那一帮人没有走完,大约还有一些人藏在里面了,杜九那把枪也不知道是哪里抢来的,现在要上去看看这帮人到底藏在哪里。

    这些都是埋在下面的地雷,不处理掉,谁知道会出什么问题呢?

    他看到一个人影,放了一枪,不过没打中,杜九上前补了一枪,看到那人影倒下了,竟然低笑了一声,“我觉得,活着出去的可能太低了。”

    的确,外面的杜月笙,是赶尽杀绝的姿态了。

    李浩然沉着脸没有说话,走上前去,从已经被杜九一枪射中心脏的人的身上掏出了子弹夹,却无言,不能用。

    杜九一看,也摇头,“算了,用不上。”

    型号不对。

    “李浩然,我跟你,谁活着回去,就去找她,怎样?”

    他淡淡地问道。

    李浩然不语,只是冷眼看他,过了好一会儿才道:“等你能够活下来再说吧。”

    杜九一笑:“的确,我死的概率要比你的大。”

    上海总工会的外面,一群青帮的人站在外面,都是社会上的头头们,由杜月笙亲手打响了第一炮,炸进了工会的大楼,血腥的一夜,终于正式开始。

    里面的工人们还没冲出去就已经被冲散了,枪林弹雨,竟然就在上海繁华的市区开始了冲杀,无数的人冲出来,却都被外面架设的重型机关枪扫射毙命!

    无数的人倒下去了,再也站不起来了。

    这一夜,是黑暗的序曲。

    在白秀珠的记忆之中,这一夜不是黑色的,是血红色,那颜色鲜艳极了。

    法国大使馆的奥朗先生向她伸出手,问她:“一定要去香港吗?如果去法国的话,我愿意办签证。”

    白秀珠只是摇头拒绝。

    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,他最后会躺在租界的公墓里。

    奥朗先生又问道:“他是你的爱人吗?”

    白秀珠又摇头,转身跟奥朗先生告别,看着放在墓碑前的小雏菊的枝叶,还是觉得,杜九这样的人大约不喜欢花。

    死了的,还是杜九。

    距离那件事情过去已经一年,上海似乎又恢复了平静,李浩然没出事,因为杜月笙不敢动他,因为李浩然是北京黑道那边的势力,可是杜九必须死。

    上海滩,从来只能有一个姓杜的。

    杜先生,杜九爷,大小两杜,从来不是什么好事。

    也许,别人也觉得,上海有杜月笙就够了吧?

    杜九一走,整个上海滩再没有任何能够与杜月笙匹敌的人,后来,也就没人记得他了,人们总是将事情忘记得特别快。

    她仰起头,看着天边飞鸟划过的痕迹,忽然觉得很美。

    杜九,到死了,又有多少个人记得,他其实不叫杜九,叫做杜长洲呢?

    长洲。

    他说,总有一日,会因为白秀珠死。

    当初只觉得是玩笑,如今回头看,却是一语成谶。

    只是,再多的风风雨雨都过去了,活着的人,还要往前走。

    她无数次想象,杜九是怎么走的,却总是无法还原出那样的场面,因为太过惨烈。

    杜九那样的人,就安静地躺着,一点声息也没有,就像是她窗台上静静地晒着太阳的风信子。

    今年上海的春天,来得有些迟了。

    白秀珠辗转从上海回到北京,收拾了细软,身边竟然已经找不到旧日的熟悉的人了,金燕西带着冷清秋出国了,金公馆失火,再也回不过过去,旧日的那些人的影子已经不见了。

    她想着,自己的重生,回来见到了不一样的风景,不一样的人,两世心境,却总是苍凉得心惊。

    白公馆倒是无事,只是白雄起走了,投靠了张作霖,之后就再也没有过消息,她又用自己手里的钱将公馆买了下来,却也不住,就那样派人打扫着,别人都不知道这房子的主人是谁。

    阿月不见了,大约是觉得自己没脸见旧日的主子吧?

    那么多那么多的人,都走了,她却还是原来的模样。

    坐着的黑色的汽车,回到了昔日辉煌、门庭热络的白公馆,如今是冷冷清清,看不到什么人。

    过往的人看着白秀珠,都奇怪这是谁,只有眼力好的,记得住的,才想起这是那个去了上海好几年不会来的白小姐。

    原来白公馆又回到了她的手里啊。

    人们这样谈论着。

    在看着报纸上今天起义、明天闹事,两党又开始绞杀了的消息,有了时间,也说一说自己身边的趣事儿,白秀珠就这样看似不声不响地回到了北京,可是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。

    她在自己昔日住过的楼上走了一圈,像是要把回忆都装着走。

    有时候嫌白公馆太冷落,也就到琉璃厂都坐坐,去了荣宝斋,里面也常常没有人,只有几位老板偶尔坐着聊聊,前些天又说易老板去世了,他们都没有去参加他的葬礼。

    张老板说,人死如灯灭,他活着的时候,我们跟他当过一场知己好友也就够了,何必还要去他的葬礼上让他闹心?死后的事情啊,都是虚妄的。

    这群老家伙,总是那么豁达,能够让白秀珠会心一笑。

    偶尔路过已经被烧毁的金公馆,这里新建了别的什么东西,挡住了旧日的影子,让她找不到失去的痕迹。

    仁义女子中学外面的那梧桐树越发地高大起来,白秀珠站在下面就能够看到那一片片大大的绿叶,春天一来,这些叶子都映着太阳的漂亮的光,在隐约地发着亮。

    她的手掌触摸到温暖的树皮,转过去,就看到一个人穿着青色的长风衣,手里握着一本书低头在看,里面打着灰色的薄毛衣,黑发垂在耳后,被风吹得乱了,那眼眸却还是清澈透亮的,只是浮华沧桑,都在他眼底汇聚又离散,像是树上落下来的斑驳光影。

    李浩然弯弯唇角,手掌一合,却向她伸出手来:“去踏青吗?”

    她怔然,然后一笑,“好啊。”

    伸手,将手掌放到他的手掌中去,刻意忽略了他掌上嶙嶙的伤痕。

    那一天,她睁开眼,李浩然说:我回北京处理事情,等我。

    她等了他这么久,终究还是她先回到北京,然而是李浩然先伸出手掌,将自己这些年积累下来的伤痕,悉数展示给她。

    白秀珠想起张老板的话。

    张老板说,活着的人,就学会珍惜吧。

    他们回到了相遇的地方,在这里开始,又要在这里——重新开始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一大早起来撸这么多的感觉好爽QAQ

    就这样完结,矫情得要死的结局(┭┮﹏┭┮)

    新文是《[大汉天子]废后复仇》,求大家跟着走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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