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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0章 番外:你都跟了我这么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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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时间订的很仓促,秦家是为了帮秦峥驰洗白“****”的那个传闻,她则是为了尽快攀上秦家,那场订婚宴,也就两家长辈在一起吃了个饭,就结束了。

    说白了,就是做给媒体看,这是让她最不满意的一点。

    外面传言四起,秦峥驰今天陪她出席婚礼,就直接将两人这关系坐实了,以后谁见她,不得看着秦家几分薄面?

    一路断断续续的聊着,基本上都是她在说,秦峥驰在应和。

    她几次想从秦峥驰嘴里套出点儿他自己的事,都被他四两拨千斤躲过去了,回答无非就是练琴,开演奏会。

    还想再问些什么的时候,车已经到了林家豪宅。

    林首长两子一女,长子林君韪,从父业,年近四十,已位居上校,次子林君曜,从商,今年三十四,做的是环保产业,近几年才在云安市占据一席之地,女儿林君筱,是林老首长老来得女,今年不过二十三,还在国外读master。

    今天结婚的是次子林君曜。

    他们来的时间,的确尚早,门口车位只占了一半,人也是稀稀拉拉的。

    秦峥驰看了一眼时间,才六点半,确实有点儿太早了。

    早知道刚才应该出去兜一阵风,但是想到车上这个聒噪的存在,他又庆幸刚刚没再拖拉,要不是因为身边这位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,刚刚他就想将她从车上丢下去了,太聒噪了!

    “来早了,估计新娘要八点多才能到。”

    林嘉怡耸了耸肩,扭头微笑道,“我们先进去看看会场吧。”

    秦峥驰“嗯”了一声,拔掉钥匙下了车。

    有了早上那一出,林嘉怡很聪明的没再傻等着秦峥驰来给自己开车门,估计这位少爷也从来没为谁这么干过。

    她下了车,顺手将礼物给拿了出来。

    秦峥驰这次倒没有表现得那么差劲,伸手接过礼物,淡淡道,“我来吧。”

    林嘉怡脸颊红了红,顺势挽住了他的手腕。

    秦峥驰眉头不着痕迹的皱了一下,到底没有挣开,要是被二哥的眼线看见,估计又得挨训了。

    林家别墅,自然是比不上紫园那种豪宅,林家毕竟世代从军,在这一方面,自然要比一般的商人要简朴得多。

    别墅院落不算太大,估摸也就六七百平方,但是装点的,却十分别致。

    院子里搭建了一个台子,后面巨大的牌匾上,被一块儿红布遮着,看上去看挺神秘。

    台子周围,全是新鲜的白玫瑰,茂密的围了一周,台阶上的红毯,一路蔓延至门口,说不出的浪漫庄重。

    不知道为什么,秦峥驰突然就想到了陈悠悠。

    他记得有一次他半夜从国外赶回来,一路风尘去了陈悠悠的住处。

    陈悠悠那天晚班,十点才下班,半夜一点多还没睡,窝在沙发上看韩剧,一边看一边抹眼泪。

    说如果将来有一天,有人愿意用9999枝白玫瑰跟她求婚,她一定毫不犹豫就嫁了。

    他当时怎么回答的?

    他说:你都跟了我这么久,哪个男的敢要你?男人这些浪漫都是给那些干净清纯的小姑娘,你是吗?

    陈悠悠怎么回答的他忘了,或许说了,也或许没说,只有记忆中那张惨白的脸,是那么的清晰。

    他当时说的,全是心里话,在他心里,陈悠悠这个人,早就已经打上“秦峥驰专属”这个标签了。

    她还指望嫁人?嫁谁?

    现在想起来,还是有些愤然难平。

    里里外外都是他的了,居然还想嫁人!

    “君曜哥还挺浪漫的,”

    林嘉怡发出一声赞叹,“这花都是一大早空运过来的吧,上面还沾着露水呢。”

    “鲜花配美人,你堂嫂长得不错吧?”

    秦峥驰回过神,随口接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我没见过诶,”林嘉怡想了想说,“我只知道我这位堂嫂是个以前帮我大伯看过腿的医生,两个人好像认识也没几个月,突然接到结婚的消息,我也挺惊讶的,不过听说,我大伯挺喜欢我这位堂嫂。”

    秦峥驰随意一听,也没放在心上,只淡淡道,“那还挺有缘分的。”

    “谁说不是呢。”

    正谈着,就瞧见熟人过来,林嘉怡手唤道,“筱筱,这里。”

    秦峥驰回过头,就瞧见一个白色礼服,妆容精致的女孩儿朝这儿走来。

    对方瞧见他,愣了一下,然后瞪大双眼,“你……你是秦峥驰?”

    秦峥驰瞧着她没动,心里却已经猜出了来人的身份。

    林嘉怡顿觉脸上有光,微笑道,“看来不用我跟你介绍他了。”

    说着,扭头对秦峥驰道,“这是我堂妹,林君筱,前两天刚从国外回来,一直也没带你见过。”

    林君筱似乎对秦峥驰挺有意思,以前不太爱跟林嘉怡打交道的她,这会儿居然没反驳她的话,反而笑着打招呼,“你好,我是林君筱。”

    秦峥驰朝她点了点头,并没有伸手,“秦峥驰。”

    林嘉怡眉毛挑了挑,眼中笑意越发浓厚,林君筱顿了顿,缓缓收回手,大度的笑了笑,“真人比电视上还帅。”

    被人夸帅,没人会不开心,秦峥驰也从善如流道,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林嘉怡微微上前,不动声色的将二人隔开,抿唇问道,“君曜哥呢,怎么不见新郎官?”

    “带着老婆,去兜圈了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林君筱笑了笑,“开个玩笑,新娘不是云安市人,但是我爸说,接亲这个步骤不能少,一大早就让人开着车,载着新郎新娘去市里兜圈去了,算是走个接亲的过场。”

    她说着,看了一眼时间,“估计还得一个小时才能回来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云安市人?”

    林嘉怡有些吃惊,职业是医生已经够让她吃惊了,居然还没有云安市户口,她大伯怎么会同意这门婚事?

    “好像是云安市周边的县城里,我刚回来,也不是很清楚。”

    林君筱轻描淡写的带过,招呼道,“先跟我去里面休息吧,爸也好久没见你跟二叔了,陪他老人家聊一会儿。”

    林嘉怡回过神,轻轻拉了拉秦峥驰,“上次订婚,大伯就因为腿伤没去,今天带你去见见他。”

    秦峥驰不动声色的躲开她的手,“嗯”了一声,率先走到了前面。

    林嘉怡脸色稍稍变了变,咬咬牙,跟了上去。

    客厅收拾得很空荡,十几桌酒席,只坐了不到一半,宾客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聊天,喝酒,神色放松。

    秦峥驰进来没走进步,就顿住了脚步,只因为,会场放的那首歌曲,对他来说十分熟悉。

    《TheRose》——陈悠悠最喜欢听的歌曲。

    他拧了拧眉,突然觉得今天各种不顺,不管看到什么,听到什么,他都会想起陈悠悠。

    连他自己都不知道,什么时候陈悠悠对他的影响已经这么大了。

    她喜欢的花,喜欢的歌,喜欢的风格,他在不经意间,居然全都记得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林嘉怡见他不走了,诧异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没什么。”

    他压下心底的不愉快,抿唇道,“很老的一首歌了,怎么会拿它做婚礼时候播放的歌曲。”

    “我二哥挑的。”听见他的话,林君筱扭过头,耸耸肩,“他那个老古董,总共也没听过几首歌,选这个算是不错了。”

    秦峥驰没再说话,一路被带到楼上,这才见到了林首长。

    “爸,”

    林君筱一进门,就高声唤道,“你看谁来了。”

    林首长,正在跟几个老友谈话,听见声音,皱起眉,沉声道,“说了多少次,进来要敲门。”

    “哎呦,爸,我又不是你的兵,干嘛这么严肃,人家刚回来没几天,不也是想您吗。”

    说着冲林首长身旁的两个老人笑了笑,“白叔叔好,孙伯伯,您比以前更年轻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孩子,嘴巴还是这么甜。”

    旁边两位老人忍俊不禁,“还是闺女好,贴心小棉袄。”

    林首长一身中山装,看上去笔挺硬朗,闻言摆摆手道,“不气我就是好的。”

    说罢才注意到林嘉怡跟秦峥驰,他瞧了秦峥驰半天,才道,“这是老秦家小四吧。”

    秦峥驰点点头,谦逊道,“林伯父好。”

    “你也好,”林首长笑了笑,“小时候长得就跟个瓷娃娃似的,长大了更精神了,老秦也来了?”

    “家父晚些时候到,我跟嘉怡先过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行,挺好,”

    林首长拍了拍他的肩膀,温声道,“筱筱,你先带嘉怡跟峥驰出去吃点儿东西,我跟你白叔叔孙伯伯再聊一会儿。”

    林君筱应了一声,就带着他们离开了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秦家老四,搞艺术那个?长得怎么跟个姑娘似的?”

    林首长气定神闲的抿了口茶,“他可一点儿不娘们,小小年纪,当初的军区大院,一个撂倒四个,还都是年纪比他大的,就因为别人喊了他一声“小姑娘”,那股狠劲,太像秦老将军年轻时候了,这孩子要是进部队,绝对是不可多得的好苗子,可惜老秦这个不识货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老首长当年在世的时候,不是给你们两家定了亲?你要是稀罕,直接给拉回来做女婿,到时候往哪儿搁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