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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五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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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方晓凡见到赵云,又立刻精神的拉了拉赵云的手。

    “云姨,好想你的鸡肠子,下午做给我们吃啊!”

    田田是睡猪,晚上没睡好,导致她现在醒不过来。

    两个孩子吃早餐的时候接近九点半,田田还是方晓凡硬拉起来的,她身上没一个优点,全是坏毛病,早睡迟醒,什么都不会做,只会吵着说‘我要’或是‘我想’,不依她就死哭。

    方明楠坐在另一边看早报,原本慵懒悠闲的姿势却在看到某一处时骤然一僵。

    赵云察觉到不对,脚步轻缓的走到了他后面,一眼瞥见了途中曹诗诗哭的红肿的素颜照。

    另外还有她出入某酒吧与某男子跳贴面热舞的照片。

    对于曹诗诗的事,赵云早就淡了,现在被外界翻出来,她也没了以前愤世嫉俗的怨气。

    “先生,喝杯热牛奶吧!”她将手中的牛奶放到了藤椅的扶手处,又静静的转身要走。

    方明楠毫无预兆的喊住了她,深深看了她一眼后,他突然放低了姿态,“以前让你受委屈了,是我错怪你了。”

    赵云呵呵笑了笑又摆了摆手,“我就是希望您看清楚事情的本质,以后能幸福,晓凡也需要一个和谐的家庭,他比别的孩子敏感,如果您找一个心机比较深重的人,我怕我走了之后,你们处不好。”

    他微笑颔首,“倒是旁观者清。”

    “只是您在家的时间少,女人看女人总是比男人看女人更准一点,虽然您家庭优越,但一个人的人品才是基础……我看童小姐对您就没图什么,我只是说说而已,您别放心上。”

    “赵云,你是个爱憎分明的人,你这种性格我比较欣赏,但如果有一天你在我这个位置,就没那么容易……我跟诗诗认识很多年了,就算没有爱情也有友情在的。”

    所以在吃了早饭之后,方明楠便赶到了曹诗诗的住所。

    只是她不在家,打电话也联系不上。

    朱小曼也满世界的在找她,从她口中才得知,从昨晚曹诗诗闹着要出去到现在为止,她都没有再回来过,手机无法拨通,她走的最近的几个朋友那儿也没有,她常去的美容院、餐厅、电影院也没有……她就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关于她与另一名无名小混混的丑闻也传的沸沸扬扬。

    说法纷纭。

    有人说曹诗诗是报复,报复方明楠找情人,可是她找的那个人未免也太低格了一点,全凭好玩吗?

    有人说那个酒吧是个毒品交易所,曹诗诗是染上了毒瘾才在那儿鬼混。

    还有人说是因为方明楠不碰她,所以她在外面找男人尝腥……

    而和曹诗诗关系最近的方明楠,自然成了最重要的线索人,可人家家底摆在那儿,任你有三头六臂也无法靠近半分。

    在曹诗诗没找到之前,方明楠没做任何回应。

    井是在事情传出去的前一晚去那酒吧将那混混带了走,第二天事情就不胫而走,可能那混混想过有朝一天会出事,于是将那些证据藏了一份在朋友那儿作为威胁别人的筹码,可他万万没想到,井是个铁石心肠的人,就算让曹诗诗身败名裂,跟他有什么关系?

    越是混蛋的无赖,越是不能纵容,否则只会让他们得寸进尺。

    “你当时看见她了为什么不把她带出来?”方明楠的眼里有些凶狠的利光,想起曹诗诗被人玩弄于股掌,而他竟从来不知,心里便生出些愧疚。

    井告诉了他事情传出去的因由,当时井确实是看见曹诗诗了,而且她还在自己这边,只是那混混拿曹诗诗的艳照威胁他时,他冷漠的无视了,他如果要处理掉那人,就不能顾那么多。

    而且井拉她走时,她心里全是怨恨,根本不愿意跟他一起走。

    “你让我把她打晕了扛回来?我可没那么怜香惜玉!”井嗤之以鼻,“除了小姚,我不会抱别的女人。”

    井是比童桐雨还一根筋的一根筋,做事就只看结果,完全不会顾及他不关心的人,他一直不太喜欢曹诗诗。

    现在说这些也迟了,井说完也不看他的脸色,直接上了二楼。

    方明楠拿了外套就要出门,却被跑下楼的方晓凡看见了。

    “爹地!带我一起出去!”他从来没照顾过人,才过了一天,便觉得全身不自在,恨不得飞天了拉倒。

    外面天色暗了下来,方明楠指了指外面,说,“太晚了,你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要去嘛!”

    “我不是去玩,我去找你曹阿姨……”方明楠以为说到曹诗诗,他就会后退,没料到方晓凡劲头十足。

    “我陪你一起找啊!走啊!你带着我!”

    两父子驱车离开后,田田就追了下来,一下来没看见方晓凡就开始哭。

    “爸爸……哥哥呢?他怎么不见了?他是不是不要我了?”田田拉着井的手就要跑出门,却被井抱住了。

    “美阿姨说想你了,今晚跟爸爸回家。”

    井本以为把田田送走后,姚美仪不会再跟他抱怨孩子不听话云云,没料到井一个人回到家后,姚美仪没见到田田就开始咆哮。

    说什么那蠢蛋是不是走丢了?你给我找回来啊!

    井说送到方明楠家后,姚美仪气的双眼冒泡。

    那一晚,两人风起云涌,确实很刺激,刺激的令人发指。

    井有点吃不消,那女人整天就带孩子,吃的好,睡的好,身体强壮的不得了,如果天天这样,会肾虚。

    “我不回去……我要跟哥哥在一起,我要跟哥哥睡……”田田固执的嘟着嘴仰着头,突然又收回了脚,拉着井又进了屋,“爸爸,我以后就跟哥哥在一起了,你不要分开我们。”

    晚上,于爽从外面端着一盆火锅敲开了桐雨的房门。

    手上还有一份报纸。

    今天白天,于爽没过来,因为各种忙,自从传出童桐雨成为了《盛世惊华》的女主角后,各种邀请纷沓而来,她的电话一直响个不停,邀请函也如雪花般飞来,除了要接那些电话,还要一个个邀请函的拒绝。

    因为在开机仪式没开始前,桐雨不能出任何闪失,这个女人一向不太聪明,一闹就乱。

    “是什么火锅啊?吃了会不会上火?”桐雨饥肠辘辘的一手捂着肚子,一手去揭火锅的盖子。

    “你倒是聪明了,不过我信的过你,你熬夜也没见你长过痘痘,没事没事。”

    于爽闻了闻热气腾腾的火锅热汽,立刻哈哈大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乳鸽……吃了补胸的!”于爽眼馋的看了看童桐雨的胸,虽然隔着那么厚实的衣服什么也看不见。

    《盛世惊华》的背景是在唐朝,里面的服饰相比于其他朝代,算是比较风韵了。

    而经过了前段时间动乱不安的日子,于爽总觉得她瘦了,胸部自然也缩了水,于是得大补。

    桐雨害怕的摇了摇头,立刻从餐桌前走了开,“我不吃。”

    “不吃也得吃!我是你的助理,你得听我的!”于爽不由分说的将她拉到了桌前,好言哄劝,“这个乳鸽,不止补胸,还补脑,鸽子是最聪明的,古时候不是有那飞鸽传书吗?你看鸽子方向感多好,你吃了说不定方向感都补回来了!”

    “再说了,那个补胸的效果肯定也没那么厉害,不然那些丰胸药卖给谁?”

    被她一说,再被香味一引诱,桐雨完全没了抵抗力。

    由于于爽今天没来送饭,她自己在厨房里捣鼓了几下,随便吃了点,现在早就饿的天荒地老了。

    “桐雨,我原本以为就你这个贱命会被人整,事事轮转啊!曹诗诗总算遭天谴了!”

    等桐雨吃的差不多的时候,于爽才摊开报纸一脸得意。

    “什么事啊?”桐雨舀了一碗汤递给她,“你要补胸,我告诉你,男人都喜欢胸。”她说的一脸神秘,这事,就算于爽没找过男人也知道。

    全天下的女人都知道男人喜欢胸,而且越大越好。

    “我平胸我骄傲啊……我想做男人就做男人,想做女人就做女人,像你这样多麻烦,到时候女扮男装,得用布条裹多紧才行!”于爽揶揄完挺了挺胸,喝了那汤之后,将报纸往桐雨面前一丢。

    “估计就你不知道了!曹诗诗守着方明楠还不甘心,在外面找了个小白脸,胳膊上左青龙右白虎的那种男人,我怀疑她上次流产流的就是那小混混的,不然……以她那毒蛇精的智商,怎么会让孩子流掉,打死我都不信!”

    桐雨一直闭口不语,默然的看着报纸上面的报道。

    最后平静的将报纸往桌上一放,语气还是那么平静,“你会相信报纸上说的这些吗?我就不信。他们就几天前不是说我勾引方明楠潜规则吗?事实也不是这样。”

    于爽叹息的摇了摇头,一脸无药可救的神情看着她,“你什么时候能不这么圣母玛利亚啊,我快受不了了!”

    桐雨眼睛一沉,“我也没说我喜欢她,只是我不喜欢那些记者和报纸。”

    “好好!我听说方明楠在找她,你会不会觉得心里不舒服?”于爽舀了碗汤又给了她,“你也不用吃醋,看她多可怜,那个混混档次也太低了,还是你会混,找的男人都让人嫉妒的发狂,我跟着你,比朱小曼那妞幸运多了!”

    她无时无刻都没忘记朱小曼扇她的一耳光。

    “我没吃醋。”桐雨嗡声道,“方明楠如果不去找她,我才会寒心。”

    于爽哼了声后将火锅端着放进了冰箱。

    “要我说,你就是太软弱了!我就看不起你这一点,自己喜欢又不去争取,还巴不得别人把男人完好无缺的送给你……这一点曹诗诗就做的比你好,她死缠着方明楠,就算方明楠不喜欢她,就算她和别的男人有一腿还怀了别人的孩子,她也没放弃方明楠,反而想方设法的要套住他……你什么时候跟别人学学啊!学一点点都好啊!”

    难怪于爽要将火锅端走,就是为了认真的训斥她。

    “那样我不喜欢。”桐雨心里有些虚,又重重的呼了口气,“曹诗诗有家有钱有地位,我有什么?她有骄纵的资本,我算什么?小丑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哎!算了,不说她了!只是她出现了这样的事,不知道方明楠会怎么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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