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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 土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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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林夕用实力得到了王时迁的尊重,本来就没有敌意的土匪自然不会和林希等人发生冲突。

    走在路上,林夕奇怪地问:“这附近有你们的寨子?”

    他问出这个问题也是有原因的,这里距离横安县连三十公里都没有,靠近江边,来往商人只走南庄一条线,这地方若是有土匪,先不说吃喝问题,但就活动范围便能把县城囊括进去。< fu的官员不想剿匪就罢了,现在ri本人过来,县城附近是不用想了,其他村子的油水也被ri本人搜刮干净,土匪该怎么维持?抢/劫县城?只有疯子才做。

    哪怕八路军游击队,这样的想法也不可能一蹴而就。

    “不是。实不相瞒,弟兄们原不在这一带活动,因为得罪了小鬼子,被他们碾到了横安。”乔茂盛开口说。

    林夕心头疑惑,说道:“既然如此,你们为什么要找上我们?”

    “哈哈,其实这也是巧合。”开口回答的是王时迁,“你不是说有人不怀好意的跟踪你们吗?我们的兄弟发现了他们,而这些人十多天前正好与我们有冲突,都脸熟。我们原来也没多在意,只是想着把这些尾巴割掉,可是,各位的腰带却引起了我们的注意。”

    “腰带?”张青低头一看,因为加了王八盒子,腰上果然不太一样,黄三也是低头,可他的疑惑依旧没有解开,“各位,就凭几支枪就这样请我们,不觉得兴师动众吗?”

    虽然现在以礼相待,可刚才抵在自己身上的枪口可是仈jiu只,黄三到现在还觉得有气。

    “哈哈,黄三兄弟,抱歉了。我们得罪的可是鬼子,而你们,说实话,哪怕现在都不知道你们的来历。但有一点我们可以确定。”乔茂盛露出自信的模样。

    张青急忙问道:“什么事情?”

    乔茂盛说道:“你们是打鬼子的。是——很简单呢的理由,咱们山寨原来也打鬼子,周围的土匪响马被鬼子收编,我们就不同意,跟他们打,跟鬼子打,哪怕被赶了出来,也要杀鬼子。咱们当家的希望能与当地对付鬼子的人见一面,大家既然有相同的要求,应该能坐下来交谈。”

    “打鬼子那就打鬼子好了。为什么要请我们?”张青不解地说道。

    黄三到是知道一部分原因,只是依然存在疑问:“以你们的实力,调查横安县附近的地形,建立关系网不过多花些时间而已。有什么需要用到我们三个。”

    王时迁说:“这可不一样。土匪们被鬼子联合起来了,力量增加的可不止十倍啊!再算上ri本人,如果我们还不联合,只靠单打独斗能有什么作为!”

    “你们就靠这样的判断,认为我们和ri本人为敌?”林夕嘴角露出轻蔑的笑。

    可是,看到他这种笑容的王时迁表情丝毫未变:“林兄弟,仅凭你的身手,刚才一路上想杀我们轻而易举,我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,可就像你刚才说的,你能感觉别人的恶意,我——也能。”

    林夕诧异地朝他看去,张青和黄三也是如此,因为林夕告诉他们的感觉太奇怪了,什么都没发现,却能感觉到有人,这简直像妖法啊。没有想到,除了林夕外,身边的络腮大汉也是这样。

    “我的直觉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才有的,至于你,抱歉,我可从来没听说有人天生就拥有这种直觉。”王时迁如此说。

    “原来如此。”林夕心道。他的能力来的莫名其妙,却可以追溯来源——异能。

    十几人的队伍走在山路上,拖出二十多米的队形,走在最后的几个不时观察身后:除了观察自己是否被人注意外,还要清理队伍行走后留下的踪迹。

    半晌,林夕、张青与黄三来到山里面的一个营地,让林夕诧异地,是这些承认是土匪的家伙居然一匹马都没有。

    他们的营地比游击队还要惨,有些人身上套着动物的皮毛,有些人身上穿着单衣,天虽然不冷,但像他们这样的穿法,林夕哪怕看着也受不了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你们的大当家?”林夕愕然地对身边的王时迁问。

    乔茂生嘴角一翘,对他解释:“我们大当家的父亲是咱们的老寨主,年青时就把他送到外面读书,后来又去了ri本,六年前才回来。”

    “他继承了你们的山寨?”

    王时迁开口说:“是的。大当家的身子虽然没有老寨主厉害,可脑筋灵活,我王千霸佩服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王千霸,当初你可是把我好一阵为难的呦!”营地正中,擦拭一把驳壳枪的大当家看到林夕三人上前,赶忙起来,朝三人走去。

    王时迁连忙讨饶:“当家的,都过去那么久了,你怎么还提呢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好,不提不提。不过老王,应该给我介绍介绍极为朋友吧。”

    男子说的轻快,且若无其事,但眼中一闪而过的jing光却显示着完全不同的心态。

    乔茂生跑到他身边低声说了几句,似乎在介绍情况,然后再对林夕一指,那名当家的一直面带笑意,哪怕没有乔茂生介绍,他也看出林夕是三人的首领。

    “当家的,这位是林夕林先生。这位先生名叫黄三,而这位小兄弟叫张青。他们与鬼子是敌人,咱们见面是不打不相识。林兄弟,这位是我们的大当家……”

    这位大当家打断乔茂生的话,对林夕伸手,“还是由我自己介绍吧。我叫朱明,你要叫大当家也成,叫我一声朱老哥也可以。”

    林夕赶忙伸手,与他一握:“我还是叫大当家的吧!”

    这个名叫朱明的土匪头子年纪很轻,年纪三十岁不到,加上身份是山寨的小少爷,皮肤白皙——比林夕这具身体还要白。所以粗看之下,实在不能将他与土匪头子联系起来。

    “林兄弟,还有这两位,随便找个地方做吧。”朱明抬手一引,对三人说。

    几人坐下,林夕按下心头的疑惑,开口道:“不知道大当家为什么找我们?”

    朱明呵呵一笑,摇头说:“我并没有指明要见你们,只是王哥的直觉很准,我就让他下山负责这件事,既然你们上来,就说明他相信你们。”

    林夕转身看着王时迁,然后移回目光:“你就相信他的直觉?”

    “对。特别是看到了林兄弟后,我更加佩服。”朱明说。

    林夕想笑,他不认为自己这样的人会有风度,虽然经历过很多事情,可是,他的创业史是不能和真正的企业家相提并论,甚至连一些个体商贩也多有不如。虽然不会明说,可是,这个世界是分等级的,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,林夕始终将自己归纳为“宅”这一类,哪怕在人前努力掩盖这点,也难想消除这个本质。

    最简单的特征,就是无论做什么事,总喜欢以自己的意愿去完成。人说不撞南墙不回头,他这类人却是撞到了南墙也想试试,要撞多少次才能把墙撞塌。

    这样的自己,能被人看上什么?愣?傻?好骗?

    无关乎林夕用这样的恶意去揣度别人,实在是他明白自己的斤两,与心机多的人打擂台,恐怕被卖了还要替别人数钱。

    朱明却在这时开口:“乔大哥已经跟我说了刚才的事,撇开其他的不谈,仅仅兄弟你的实力,就足以让我放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