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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83.第883章 户籍制度

作者:钢城小草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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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王府官吏的设置和州县官吏的设置让李烨身边的人都大感失望,官员的人数还不到三十人,大部分都是所谓的国家公务员,这不是以前的小吏吗?这样的职务还是人打心里瞧不起,没有多少人愿意进入这样的位子。

    和李烨周围人的失落和沮丧想比,公务员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就高的多,大批从学校中毕业的学生,通过考试加入了公务员的行列,毕竟公务员也有上升的通道。

    就算那些逃难到辽东半岛来的大唐举子,也不可能直接为官,也是要进入公务员的行列进行锻炼,最后还是要参加内部的考试,才能从一个小公务员晋升到上层官员的行列。

    在一个县里,只有县令、县丞和县尉才是官,其他的都是小吏,出现这样的情况,主要是因为官和吏之间的巨大差别,但是这种差别在辽东半岛却不存在,虽然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这点的存在,但是李烨的宣传在底层百姓心里已经打下了烙印,小吏也是官,是最小的小官,和官没有任何区别,而且小吏是长期的,官却不可能是长期的。

    官员的选举制度还在完善之中,现在不可能进行官员的选举,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户籍制度还没有完善,现在辽东半岛百姓的流动性、变动性太大,根本没有办法来统计当地人口的数量,没有办法进行选举。

    随着夷洲的开发,迁移到辽东半岛的流民也越来越少,大规模的迁移已经不可能发生,到了开始完善辽东半岛户籍制度的时候了。

    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,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。中国的户籍制度始于周朝,至秦代初具规模。此后,经过三国至南北朝的整顿,到隋唐时期日趋完备和周密。从商代的“登人”到汉代的“编户齐民”,再到宋代的“保甲制”,展现了中国户籍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户籍制度的发达。

    古代历代政府用以稽查户口、征收赋税、调派徭役、维护统治秩序的制度。户籍是登记、管理人户的册籍,亦称籍帐。

    户籍起源很早。春秋时发展为书社制度,二十五家为社,“社之户口书于版图”,版即户籍。战国时,强国“少料其民”,并实行上计制度,地方长官每年要将境内户口登记状况和赋税收入预算呈报国君。秦国商鞅变法后,严格户籍管理,又将之与军事编组相结合,五家为保,十家为连,行“什伍连坐法”。

    秦统一后,使黔首自实田,遂系田亩于户籍。汉代定户律,各地八月“案户比民”,将各户占有的土地及其他财产记入户口登记册内,作为征收人口税和分派兵役、力役的依据。户籍这时是人口、土地、赋役三种册籍的合一。汉户籍三年一造,谓之“大比”,并三年上计一次;每年征赋前的校核谓之“小案比”,属经常性登记统计。

    唐代也是三年一造户籍。由民户自己申报户口、田地,记入“手实”;里正据手实造籍。官员按各户资产多寡、丁口强弱量定户等(户分九等),据以征收户税。上计已改为一年一次,两次造籍中间年份按各年呈报的手实注于籍册,相当于异动登记。又为防止低报丁龄、伪报病老等,由官员检阅人丁形貌,称“团貌”(三百家为一团),户籍制度趋于完备。

    在封建社会前期,依附农制盛行,世族、豪强与国家争夺农民,荫庇丁口,户籍制度并未能顺利执行。而役重于赋,以及课人口税,亦造成人民流亡,使户籍失实。后期,赋役征课渐从以人丁为主转为以田亩为主,分租制下的佃户减免直接负担,客户入籍为户籍制度注入了新的内容。但地方官为了保留地方财力和层层贪污自肥,也多方隐瞒户口,假报名姓。

    如明代上报户籍用黄册,许多州县征收税粮则用白册(亦称实征册),两不相符;一些胥吏手中又自有私册,乃至州县长官亦不能过问。清初之丁册,只是当差人数,实际丁口数并不只此。摊丁入地以后,户籍与赋役完全脱钩,登记的户口才比较接近实际。但又因保甲制度本身流弊,以及失去征课作用后官吏更自因循,仍难精确。

    敬翔对于李烨想建立户籍的政策非常的支持,建议采用唐后期的造籍制度,进行统计辽东半岛上的人口,然后进行管理。

    李烨全盘废除了古代的户籍制度,推出一套全新的户籍制度,这种类似于近代的户籍制度,以每一个普通百姓为基础,所谓的以户、以家庭、以家族为单位的制度一概废除,就算是一个奴隶也需要申请自己的户籍。

    新的户籍制度更像一本个人护照,从一个孩子的出身开始,一直到死亡,这本护照就是这个人唯一的身份证明。没有所谓的路引、劳役等等,户籍本跟每一个百姓的档案相联系,每一个百姓都可以在辽东半岛所有的州县中自由的迁徙居住,唯一的要求就是需要在本地和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登记。

    新户籍制度的建立可以加速人口的流动和人力资源的分配,废除劳役制度通过增加税收来弥补,百姓不需要自己亲自服劳役,辽东半岛上所有的建设都是官府进行招标,承包商贾招募工匠来完成,不会出现种地的农民去盖房子的事情。

    唐代是可以买卖奴隶的,豪门大户之家蓄养着大量的奴隶,甚至多达千人以上,一些殷实的小户之家中,也存在着不少的奴隶,这种社会现象是唐代后期最大的社会顽疾。李烨当然不会现在碰触这么敏感的一个问题,通过户籍的改革,李烨需要知道自己统治下的辽东半岛到底有多少卖身为奴的人,好为自己将来废除奴隶制度埋下伏笔。

    废除劳役制度早在李烨在新城的时候,就已经开始推行了,富裕之家当然不想自己去做什么苦役,有劳役摊派时,也都是花钱雇佣人手给自己去干活。反倒是那些生活贫苦的百姓,因为有了劳役这项制度,可以长期的顶替他人进行劳役,从而换取一定的报酬。

    所以废除劳役制度对于官府、百姓来说都是一项善举,增加一点赋税换取减免劳役,并不会受到百姓的抵制。当然,一些享受减免劳役的世家就不这么看了,增加赋税是全面的,并不会因为谁需要服劳役就多收税,谁不需要服劳役就减免赋税。

    税收的改革才是真正触及既得利益者所抵触的,李烨也需要交税,这是李烨给税收改革制订的底线,没有人可以享受减免税赋的特权,只要是辽东半岛统治下的百姓都需要交税,没有人可以例外。

    在所有制度中,税收制度受到了最强烈的阻挠,为此敬翔也不由担心道:“郡王殿下,现在一些元老功勋都对税赋改革抱有很大的意见,希望郡王殿下能恢复汉唐的旧制,减免功勋世家元老的税赋,以免引起人心浮动”。

    税收制度的确触及到了很多人的利益,当官的事情可以慢慢谈,反正早晚都差不多,但是税收就不一样了,每一个月都要交税,真金白银哗哗的从自己的手中溜出去,心疼啊!

    不管在什么时候,从古到今收税跟割肉差不多,不管是既得利益者,还是当权派,只要一谈到交税都会大义凛然的说出一堆应该交税的理由,但是等到要自己交税的时候,便会百般推辞千般抵赖,两个字“没钱”。这种事情要是放在大唐,官吏遇到这样的情况,只能捏着鼻子不作声,这群人自己惹不起啊!

    可是在辽东半岛,这样的办法行不通,税务机构是独立的,不交可以封店没收家产房屋抵税,要是还不交,就把你送到法庭上去,欠缴十缗判一年,而且立即执行没有上述的机会。

    在新城的时候,这项政策推行的很好,辽东半岛开始的时候,也没用多少的阻力,可是随着生意越做越大、从手中流过的钱也越来越多,看着这些钱都交了税,岂有不心疼的道理。

    阻力还是来至李烨当初的那些老人,没有办法一个地方出来的,一张口就是:“三郎啊!老汉是看着你长大的,你不能富贵了,忘本啊!”,李烨很头疼、也很纠结,说道理吧,跟对牛弹琴差不多,打也打不得、骂又不能骂,李烨只好整天躲着他们,结果他们就跑去李烨的母亲去说,搞的母亲张氏一把鼻涕一把泪,就好像李烨犯了弥天大罪似的。

    李烨当然不可能被这种所谓的亲情迷惑,也显然从东海县出来的老人越来越成为了李烨的阻力,但是李烨并没有抛弃他们,毕竟理解不同,在他们的心里李烨依然是高高在上的明灯,他们不过是想分一点光亮罢了,李烨没有抛弃他们,给他们新的机会,一个崭新的机会,也是最后的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