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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四章 花事【上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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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后来萧南也旁敲侧击问过徐遇安,关于嘉敏在郑林身上的用心。徐遇安说:“兰陵公主并不像是个有野心的人物。”

    “然。”萧南微微颔首,“我与公主有过几面之缘,也有同感,但是让郑侍郎在太后面前露脸,她意欲何为?”

    徐遇安心道殿下你就不要扯什么几面之缘了,就您和兰陵公主这笔烂账,城中高门还有不知道的么。

    思忖良久,却道:“想是要争取主动权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萧南不解。

    “我听说兰陵公主生母早逝,”徐遇安是个稳妥人,绝不对萧南好奇兰陵公主多半句嘴,只道,“没出阁的小娘子,所虑最深,无非终身大事,我瞧着三娘子是个有主意的,多半是怕了被南平王妃任意摆布。”

    照常理推测是这样不错,但是萧南总觉得,有南平王这样的父亲,三娘子其实不必担忧。这话却不好与徐遇安深究,转而笑问:“既知道兰陵公主没有野心,卿又何必找上她,而不找南平王世子?”

    徐遇安道:“诚然兰陵公主没有野心,但是郑侍郎势必掌权,以我观之,郑侍郎才具有不足,正求贤若渴。兰陵公主必然荐我。”

    他这话是说了三分,倒留了七分。

    正因为兰陵公主于权势上野心不大,郑三郎又才智不足,他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抱负。如果往投南平王世子,一来南平王世子本身需要人辅佐,不大可能将他外荐给郑林;二来南平王世子未尝没有自己的想法,远不如郑林好左右。

    退一万步说,要实现兰陵公主这样一个闺阁弱女子的愿望,总比满足南平王世子容易。

    萧南闻言笑道:“卿若果然得偿所愿,投到兰陵公主门下,异日必青史留名一代贤臣,跟了我,可就只能做乱臣贼子了。”

    徐遇安应声道:“愿从殿下为乱臣贼子。”

    永安坊仁德里桐花巷。

    这条巷子的存在也许比新盛的洛阳城更为长久,要知道在汉末,洛阳几经烧毁,大不如从前,若非燕朝重建,绝无今日光景。桐花巷夹道泡桐,清明前后开花,红的白的紫的,艳压满城。

    贵人都喜欢在这里置个宅子,也许并不来常住,但是雨水充沛的那几天,总会来住上些日子,不为别的,就为满街馥郁。

    花落的时候,比花开更芬芳百倍。

    北海王的宅子里什么时候进了新人,并没有什么人去探究,贵人的深宅大院,帘幕深深,谁知道藏了什么魑魅魍魉。

    “这么说,三郎是不会回来见我最后一面了。”女子淡淡地说。她穿的白纱衣,通体纯白,那就像是天气最好时候的流云,或者深瀑底下,腾然而起的雾气,或者冬日清晨,阳光里的冰。

    或者仙鹤的羽毛,水莲的花瓣……不不不,是月华!

    深夜里,草尖上一点,树梢上一段,屋顶的琉璃瓦上,盛着露水的一片。是夜莺,夜莺在月光最盛的时候歌唱,每一段音符,都只能承载指甲大小的那么一小块儿,就叼在鲜红的鸟喙上。

    夜莺们忙忙碌碌地飞来飞去,最后由深藏在草丛里的纺织娘裁剪成衣裳,只有这样的轻灵,才不会让她觉得沉重和负累。

    她微微垂下眼帘,秋水一样的眸光,一丝一丝地泄出来。

    艳如焰光的唇色。

    素手低垂,一点蔻丹红。安奴总听戏曲里唱,说美人水葱似的指尖,但是眼前的这个美人的手,他能想到的只能是玉,白玉雕成这十指芊芊,落在衣上,像衣上多绣了一朵花,也许是蔷薇。

    蔷薇也不会红得这样……灼眼。

    他完全能明白他的主人为什么迷恋她,也完全能明白太后为什么要赐死她,并且坚持以他主人的名义。

    “是的,三姑娘。”他说。他不敢抬头,怕看见她的悲痛。有些话他也许不会说,也说不出口,但是那就好像全世界的珍宝在他眼前被摔碎一样,那种痛心,他是有的。

    郑念儿垂眸看着案上琥珀杯,杯中荡漾的酒色,酒是断肠酒。

    他叫她三姑娘,倒教她想起兰陵公主,那位也行三,看起来这样纯良无害,几乎让她忘了她姓元。元家的狼崽子,很知道人尽其用。她把钥匙交给她的时候,可全然没有想到她会这样释放三郎。

    这杯酒来得不算早,早在三郎在永宁寺塔顶被太后撞见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她就知道,她的死期到了。

    太后理所当然地会杀了她,如果太后不动手,自然会有那一日,三郎自己动手。

    三郎说:“我都是为了你。”

    不不不才不是,他是为了自己,扬眉吐气,衣锦还乡,诚然他是爱她的,但是绝不会多过爱自己。

    每个人都是为了自己,特别是,像他们这样的美人,你不会知道一个美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会受到多少优待,而在他们眼里,这种优待有多么理所当然。怎么会有人舍得对他们不好,他们这么美?

    美这种东西,在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是稀缺的,哪怕在洛阳,在美人如云的世家大族。她因此受到的**爱,和得到的好处,数之不尽。那时候她几乎以为她是这个世界的主人,所有,整个世界都为讨她欢心而存在。

    她美名在外,及笄之年,前来求娶的少年公子络绎不绝。

    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指望她的青睐。而卢家子和李四郎的大打出手,在当年的洛阳引起过轰动,至今仍有人津津乐道。所有人都同她说那两位少年儿郎的英俊与出色,而她只笑吟吟,折一朵枝头的玫瑰。

    那年的玫瑰开得真好,红得像骄阳。

    后来把她许给李家是父亲的意思,因为李家子弟繁盛,蒸蒸日上。而卢家是独苗。她还记得那时候她见到的卢家子,她十六岁,他是十七,或者十九?是个肤色白皙的少年,笑的时候两个酒窝,很深。

    那是在谁的及笄礼上,她记得不太清楚了。也许是崔家娘子。她被引进花园里,他突然冒出来,要将玉佩赠与她。她记得那块玉佩白如羊脂,雕工精美。她不肯收,他拦住她的去路,恳求她。他说,只要她收下,怎么处置都好。

    “如果丢了呢?”她问。

    “能经郑娘子的手,就是丢了,也是它的荣幸。”他这样回答。

    她于是微微一笑,接过玉佩,扬手,那块价值连城的玉佩,就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,然后落进了湖里。

    微微的涟漪荡开来。

    她记得那个少年脸上震惊的颜色,也许还有痛惜。她只福一福身,姗姗就走远了。衣裙上繁复的佩饰,行动间一丝儿声音都没有。就是这样,玉璧千金,就值得她笑脸相迎么?才不会。

    这世上没有什么比她更珍贵了。虽然她后来也听说,卢家丢了****的玉佩,不过,那和她有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再后来,卢家子从了军,听说立了军功。

    当然那和她就更加没有关系了。她出了阁,嫁作李家妇。李家妇不好当。之前那样千求万求,到手了也不过如此。四郎待她当然是好的,但是上有婆婆,下有忻小叔,中间无数妯娌盯着,像荒原上的狼,她到那时候才知道,有时候,美貌也是种负担,而且是种非常沉重的负担。

    对于她的夫君来说,能娶到这样的美人是一种荣耀,那就像是步摇上的明珠,或者衣裳上的绶带,绶带上的玉佩——奇怪,她怎么会想到玉佩?也许是长日难熬,在婆婆面前规矩难站。

    如果当初许的是卢家郎……也许并没有什么不一样吧,谁不是这样过来的呢?前头婆婆,嫂子,下面的弟媳,忻子,以后这一堆侄女、外甥女,谁不是这样苦过来、熬过来的呢?

    美貌不过是让她熬得比别人更难一点罢了,也许是落差更大,也许还有别的。

    这样过了有四五年——如果她早知道之后,大约当时也不会抱怨叫苦了,因为后来还更苦。她成亲五年也没有生下一儿半女,天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。四郎纳了妾,那妾的姿色就没法说了,胜在年轻新鲜吧,但是她当时也并不老,便是如今,她揽镜自照的时候,也丝毫不觉得年华老去。

    但是妾室也无所出。那简直像个天大的玩笑,子孙繁盛的李家郎,竟然有她的夫君这样膝下无出的。

    婆婆自然是怪的她。四郎倒还好,只是多纳几个美人,都叮嘱了不许到她面前去碍眼。有不识趣的,在他手里就处置了。

    但是回娘家的时候,母亲私下同她说,莫要太管着男人了,没个儿女傍身,以后日子不好过。而且会越来越不好过。只要能得个儿子,那些女人算什么呢,她是当家主母,尽可以远远打发了。

    这样的日子,后来想来实在也无甚趣味,不知道当时为什么,竟然流了这么多眼泪。

    她后来也有想过,如果就这样过下去,她能生个儿子是最好,不能,那一堆莺莺燕燕里哪个有产出也算是不错,她认了做亲儿,慢慢抚养长大,就是她的依靠。

    是的,只有儿子才是依靠,夫君是靠不住的,她会老,她老去的漫漫岁月里,她的夫君会纳更多的美人。

    起先他当然会顾着她,弹压她们,到后来,她年华不再——总会有那样一天的——他就会多顾着那些青葱水嫩的美人一点,如果她管束她们,他也许会出面回护,打个圆场,各自面子上过得去。

    从相敬如宾到相敬如冰,多少夫妻就这样一生一世。

    一个美人的一生,也不过如此。

    但是李四郎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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