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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六章 少年狂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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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逗留了几分钟之后,轩宇宸收起自己的九阶深金牌就离开了这排名玉璧,回自己的小院去修炼。

    “唉,刚比完赛,这又要进入修炼阶段了,真是枯燥无味呀。”轩宇宸把头躺在双臂上,看着天花板。

    一提起修炼,轩宇宸默默的在心里给自己统计了一下,自己现在学会了一门玄阶高级的拳法,勉强可以达到了第一层的境界,练力如龙象,至于第二境界嘛,上次在跟轩天风对战的时候偶然间感觉到一次,感受到了那种“势”的感觉,但是后来再也没有体会过。

    “势”这种比较玄奥的意念,体会的时候不仅需要悟性,还需要一定的机缘,只有机缘巧合之下的天赋出众之辈才能体会领悟,成为一方强者。所以轩宇宸也没有强迫自己去领会这个,但是一旦他领悟,战斗力就会成倍的增长,不说玄阶高级的龙象万钧拳会发挥它最大的威力,就是那个以小博大的小天星掌也会修炼到最高的境界!

    绝望手印的话,轩宇宸现在几乎已经可以随手凝成一个,上次在绝望中的体验,让他真正的于这门法术融合在了一起,体会到了最深层的意味,算是他最厉害的杀招了。

    另外修炼的就是天玄心法了,值得一提的是,现在的天玄心法跟通灵了一样,修炼速度比以前快了很多,而且根据天玄心法的记载,一个月时间的坚持,轩宇宸已经达到了成形的境界,也就是达到了第一境界。他的丹田处已经被天玄真气隐隐约约勾勒出了一个鼎的样子,虽然不太凝实,但是鼎身,鼎耳到鼎足都已经成形,顺便带来的好处就是轩宇宸法力回复的速度比以前快了三倍,三倍!

    “唉,看来需要学剑了啊!”轩宇宸感叹了一声之后,给自己塑造了一个白衣剑客的形象之后,就睡了,他明天还要下山呢!

    此夜无话。

    为了在佩剑之后,有一种白衣剑客的出尘之感,轩宇宸故意穿了一身雪白的衣服,然后在清晨晨雾缭绕的时候挥一挥衣袖出门去。

    或许是心情比较好吧,轩宇宸觉得龙虎山这山路的风景都是迷人的。且说这晨雾,说这青山。青山犹如一位熟睡未醒的孩子,清晰的面孔,此起彼伏的呼吸,而晨雾,就像是一层轻纱,轻轻盖在孩子的背上,然后抚摸着,全是温柔。

    “轻纱隐薄雾,青山卧龙虎。宇宸穿云雾,一剑最威武。”轩宇宸做了一首蹩脚的诗,然后自己笑了笑。

    他展开身法,脚尖点地,以最快的速度向山下跑去。

    其实轩式本家也不是没有好的剑,作为一个传承了很久的大陆四大修真家族之一,轩式本家的修炼资源可以说是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完备的体系,不说那装在楼阁里的说不清的法术和功法,就是价格昂贵的丹药也可以给子弟们当成豆子吃,只不过一直吃下去对修炼不好罢了。而武器,作为修炼者战斗的绝佳配品,收到大部分人的追捧,所以轩式本家也收藏了不少的兵器,而且他们有专门的一个组织在不停的打造兵器,成为“兵库”,只要你表现好,或者说是有足够的实力征服轩式本家的人,就算兵器在珍贵,他们都会给你配上一把。

    轩宇宸这么早就出门下山去,其实还是贪恋着红尘美景,贪恋山下的烟火。每天都在本家里面跟一群不熟的人修炼比武,别提多别扭了,山下好玩的事物又多。关键在于,轩宇宸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,对这个大陆的一切都应该是好奇的。一想到“迎客八方”的酱牛肉和青梅酒,轩宇宸脚步又快了起来,而且还在不停的抱怨自己速度不行,回去修炼一门身法法术!

    来到龙虎城的时候,时间还早,不过大街上已经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,农家人满是皱纹的脸上小心翼翼的担着那点蔬菜,都是自己春种收来的,今天早上刚摘,还很新鲜,他们看着这些蔬菜就像是看着自己的孩子,心中虔诚的祈祷有人可以买去,满足他们家人的温饱;那些门大槛高的商铺也已经打开店门,微微有些发福的老板一身绸缎,站在门口,满是笑意的看看大街上来往的人流,盘算一下,可能又是一个好日子吧……

    轩宇宸一入尘世才感觉到自己的存在,自己也只是个孩子,也喜欢跟正常人一样生活,只是自己真的可以吗?

    摇了摇头,驱散了这些念头,轩宇宸就向“迎客八方”走去,现在大早上的,他还未吃早饭,刚好顺便去那里打听一下哪里卖的剑比较好,不过更多的还是听听江湖上的那些事。

    一座楼阁,两层,招牌上写着“迎客八方”,这就是江湖人聚散最多的楼阁了。

    推门进去的时候,屋子不知为何还是一片黑暗,只是几个烛台上点着点点烛火,映在那些江湖客得脸上。

    这些人个个脸上都有风尘之色,只是再多的风霜也遮不住眼角的笑意,还有那渐渐爬上的皱纹,不过那有怎么样呢?他们有一腔热血,有一颗铁胆,行走江湖,交友,斗法,冒险,紧张而刺激的生活,岂是那些坐拥豪宅的商人能体会到的?

    轩宇宸找了一个小角落,挨着几个衣衫整洁的中年人坐下,要了一碗汤,一些别的早餐,就开始留心听这些江湖人的谈话。

    “你们知道吗?最近龙虎城出了一件大事!”一位面相看起来有点急躁的中年人喝了一口酒之后,迫不及待的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你是指那唐家的少爷突破到融合境的事吗?”身边的一位伙伴明显也比较喜欢听这种事。

    “哎呀,那事比这个大多了,相比之下,这事根本不足一提。”男子听了同伴的话之后,卖关子意味十足的笑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快说快说,你又听到什么了,你这只臭鸽子!”同伴戳了那人一下。

    “哈哈,是这样的。你知道狂刀吧?就那个一刀出犹如百刀出的中年刀客,他的刀法一出,犹如疾风暴雨般迅捷疯狂,传说一刀可以把一面墙变成粉末,刀势之狂,堪称龙虎城第一。但是,就在前两天,他败了,败在了一个年轻刀客手上,而且这个刀客以前一点名气都没有!”被叫做臭鸽子的中年人语气和表情夸张的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哦?城中用刀比较厉害的也没几个人呀,我怎么不知道哪个少年刀客这么厉害?”同伴问道。

    “其实那少年刀客以前刀法不出名,纨绔到是出了名的。那刀客就是莫家的少爷,莫天行。”中年人道。

    “啊?”同伴一惊,随即说道:“那莫天行不是不修炼吗?而且此人平时喜欢仗着家里的财势为非作歹,压迫可怜之人,平日里进出的也都是那些风月场所,整个人就是一纨绔子弟,败家子呀!”

    “大家都这么认为,可是那天的比武我亲眼所见,不止我,就连城中的“追风剑”也看见了。那天天气有点阴,天上满是乌云,莫天行腰间跨了一柄刀就向城郊走去,据好事之人说是去跟狂刀比刀法,这两人一个是声明在外的刀客,一个是臭名远扬的纨绔公子,一说比武,大家就满是兴奋的去看了。

    然后都以为这莫天行要输的时候,惊人的一幕就发生了。”思绪回到他亲眼看战斗的那天。

    天气阴沉,犹如人心一样,隐藏着躁动。一名灰衣少年,腰间一柄刀,步履坚定的向城郊走去。

    对面,是一位手中提刀,背向而站的中年人,他就是狂刀许城。

    少年走到中年人的对面,眼睛直视对方,久久才说了一句:“把你的名号给我,我不计较你杀我家奴的事。”

    “哼,你以为老夫这刀法是小孩子的玩意吗?说给就给,再说了,你那家奴在城中为非作歹,光天化日之下就要调戏良家妇女,我许某人为民除害,乃侠义所为。”狂刀道。

    “既然这样,出刀吧!”莫天行冷声道,说罢,他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变化,浑身上下散发着凌厉的狂躁气息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知道,他们小看这位少爷了。

    “哼,雕虫小技!”说罢,狂刀刀出鞘,手腕一翻,一道刀气就斩了过去,那破空的声势,就像是有一场暴雨来临一样,占据了整个气场,似乎连天气都可以忽略了。

    就在大家都为狂刀这一刀叫好的时候,那莫天行也出刀了,只一刀,一刀就把狂刀的气势全部盖了过去,然后众人只觉得被龙卷风卷了一圈一样,就看见那刚才还不可一世自称侠义的狂刀双眼赤红,眼球突出,嘴角一道鲜血,上半身也像是被乱刀砍了一样,血肉模糊,满眼的不甘,倒了下去。

    之后,莫天行一刀砍下狂刀的头,说了一句:“欺我莫家者,拿头来说话。以后我就是狂刀!”

    众人深吸一口气,这也太狂了吧,只不过是融合境的修为,就敢说欺负莫家的人拿头来,还在杀人之后说自己就是狂刀。

    听完这个中年人的讲述之后,同伴眼中也是满满的震惊,没想到这少年把融合境后期的狂刀也是一刀就杀死了。轩宇宸那举在空中的一勺子汤,已经举了几分钟,狂刀,竟然霸道至此。

    “不过那狂刀本来也是侠义之人,莫天行这一系列的举动显然得罪了很多人,狂刀的那些朋友们都在为他报仇呢。只是过了融合境的人不好出手,而融合境的人已经被斩杀了很多,现在龙虎城中少年狂刀的声势盛极一时呀!”中年人又是一阵感叹!